芯片制造商福建晉華前總裁和另外兩名工程師被指控從美光科技公司竊取技術。
陳正坤
美國方面已拿到了針對芯片制造商的前總裁和另外兩名工程師的逮捕令,這三人被指控竊取美光科技公司的機密。
三人未出庭接受傳訊后,舊金山的一名聯邦地方法官在周三發布了逮捕令。
傳訊這幾名工程師的工作因美國方面與其代理律師之間的協議一再推遲。周三,在三分鐘的聽證會上,一名美國檢察官要求下達逮捕令,告訴法官她知道被告們在周一與律師交談后不會露面。
美國助理檢察官Laura Vartain Horn并沒有提供細節,只告訴法官:“由于不同的原因,被告們不會出庭。對每一位被告發布逮捕令是要做的適當的事情,也是政府要求的。”
福建晉華拒不認罪,聯華電子公司(UMC)也拒不認罪。
白領刑事辯護律師Calvin Lee表示,美國司法部按照一項特別倡議將此案定性為標志性起訴后,可能面臨“政治方面的壓力,要求對此案采取行動并贏得勝利?!?br />
與Lee一起共事的前檢察官Preston L. Pugh表示,除了出庭外,美國方面還有責任追究被控告的工程師。他說,即使檢察官沒有辦法實際上將這些人帶到美國法院,“他們也不能放棄,不能對此毫無作為?!?br />
Pugh表示,美國司法部也可能要求臺灣方面引渡這幾人。他補充道:“這并不是現成的協議,不是常發生的情況,但確實已發生?!?br />
發布的逮捕令針對三名臺灣男子:福建晉華前總裁陳正坤(Stephen Chen)、何建亭(J.T.Ho)和王永明(Kenny Wang)。法律專家表示,讓他們出現在美國法院沒有多大機會。中國和臺灣地區都沒有與美國簽訂引渡條約。
兩周前,臺灣法院裁定何建亭和王永明(之前供職于美光,后來投奔聯華電子)和聯華電子的另一名員工有罪,罪名是協助他人竊取美光的機密。
這三人被判處監禁,刑期從四年半到四年半不等,被罰400萬新臺幣至600萬新臺幣(約合136000美元至204000美元)。
臺灣法院還對聯華電子罰款1億新臺幣(約合340萬美元)。
陳正坤的律師Mary McNamara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在臺灣為王永明代理的Vanessa Chuang拒絕置評,因為她說她在美國并不為王永明代理。這三人中只有何建亭現在仍供職于聯華電子。
2018年10月,美國商務部阻止向福建晉華出售美國芯片制造設備,該公司生產半導體的計劃因此陷入停頓。
中國是動態隨機存取存儲器(DRAM)的最大市場,已將生產DRAM列為國家性優先事項,以期從此能擺脫依賴每年進口數千億美元的DRAM這一局面。
從這起刑事案件來看,檢察官定然會按程序沒收福建晉華和聯華電子因涉嫌從美光竊取的技術而獲得的芯片和收入,也定然會禁止長達五年內不得使用美光的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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